民用枪支持枪许可

发布:运城市公安局    时间:2022-02-18

 

事项名称

民用枪支持枪许可

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对象

依法配置的民用枪支的单位或个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受理条件

依法配置的民用枪支的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

办理流程

审批环节

承办人

职务

联系方式

承诺时限(工作日)

备注

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

2059193

1

审查

畅浩


18903596665

3

决定

李会峰

党委委员、副局长(首席代表)

2059199

1

是否分情形(可添加多个业务办理项):是

业务办理项:民用机场持枪;狩猎场持枪;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持枪;猎民持枪;牧民持枪。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原件数

(份)

复印件数(份)

提供表格

和样表

出具

单位

民用枪支持枪证申请报告

1

1

自行提供

民用枪支持枪证申请审批表(一枪一表)

1

1

自行提供

依法取得配备民用枪支的单位资格许可文件复印件

0

1

自行提供

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0

1

自行提供

法定代表人及枪支管理负责人身份证、资格审查材料

1

1

自行提供

民用枪支配置种类及限额的情况说明

1

1

自行提供

申请民用持枪证的枪支来源及性能状况证明

1

1

自行提供

枪支(弹药)保管设施验收合格材料复印件

0

1

自行提供

枪支弹药安全管理方面的制度、台账建立情况

1

1

自行提供

是否有自建系统

系统为省级或市级建设

是否可网办(可网办地址)

办事地址

运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法定时限

(工作日)

20

承诺时限

(工作日)

5

联系电话

2059193

监督电话

2665986

 

                                填 表 人:董萌萌                     联系方式:2059199                    负责人:任国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