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审批

发布:运城市公安局    时间:2022-02-18

 

事项名称

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审批

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对象

法人

法律依据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第三十五条

受理条件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提出申请

办理流程

审批环节

承办人

职务

联系方式

承诺时限(工作日)

备注

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

2059193

1

审查

畅浩


18903596665

4

决定

李会峰

党委委员、副局长(首席代表)

2059199

2

是否分情形(可添加多个业务办理项):否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原件数

(份)

复印件数(份)

提供表格

和样表

出具

单位

爆破作业项目审批表

1

0

自行提供

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单位持有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1

1

自行提供

设计施工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爆破作业合同;安全评估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安全评估合同;安全监理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安全监理合同

1

0

自行提供

安全评估单位出具的爆破设计、施工方案的安全评估报告

1

0

自行提供

是否有自建系统

系统为省级或市级建设

是否可网办(可网办地址)

http://221.204.19.19:9080/mbxtwlfwpt

办事地址

运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法定时限

(工作日)

20

承诺时限

(工作日)

7

联系电话

2059193

监督电话

2665986

 

                               填 表 人:董萌萌              联系方式:2059199                负责人:任国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