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初次申领/增驾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发布:运城市公安局    时间:2023-10-25


1、 受理部门:市县车管所
2、 办理条件: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
3、 办理流程:受理申请---参加考试---核发驾驶证
4、 所需材料:
(1)、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体条件证明。 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省物价局、财政厅晋价行字〔1997〕256号
(1)、机动车驾驶证10元/本。
(2)、驾驶员考试费:科目一60元/次,科目二300元/次,科目三250元/次。
(3)、报名费:10元/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