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登记---转移登记
发布:运城市公安局 时间:2022-04-13
1、受理部门:市县车管所、登记服务站
2、办理条件:《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
3、办理流程:查验---受理---选号---缴费---制证
4、所需材料:(1)、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行驶证;
(6)、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7)、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8)、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动车的,还需提供公务用车准购证明。
5、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省物价局、财政厅晋价行字〔2005〕273号,机动车行驶证10元/本;机动车号牌100/副;临时号牌5元/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