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学校录取迁出
发布:运城市公安局 时间:2022-06-09
1、受理部门:派出所
2、办理条件:被各类院校录取的新生入学时自愿选择户口迁往学校的人员。注:被省内各类院校录取的新生无需开具《户口迁移证》。
3、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4、所需材料:学校《录取通知书》原件、申报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5、办理时限: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6、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