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津市公安局清涧派出所民警通过拨打电话、微信群、入社区面对面等多种形式,对辖区内可能遭受诈骗的群众进行预警,充分发挥警网融合优势,全方位开展防诈骗宣传工作,加强群众防范意识。
2023年1月13日10时许,民警接到辖区居民阮某某报案称,被高某某骗取人民币6000元。
经调查,2022年12月26日,阮某某通过朋友认识了高某某,在闲聊中,高某某得知阮某某官司缠身,便透漏自己有关系,可以帮忙找人活动。2022年12月27日高某某以“活动经费”的名义问阮某某要了人民币6000元,期间阮某某多次催问事情进展,高某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拖延,阮某某觉得高某某不太靠谱,遂要求其将钱退回,经多番讨要无果才想起到派出所报案。
经办案民警讯问,高某某对诈骗阮某某钱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高某某交代,他根本没有关系帮助阮某某,收了“活动经费”后对阮某某的事也是能拖就拖,那6000元钱也被挪作它用了。
目前,高某某因涉嫌诈骗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