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7日,盐湖公安接到运城高新开发区某公司报案称,公司24台微型华硕主机被盗,总价值37万余元。接警后,盐湖公安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分局刑警北城中队、技术中队精干警力对现场进行勘验和调查取证。民警初步调查发现,现场机房水箱被拆,监控显示嫌疑人戴头套蒙面从水箱口进入作案。通过继续侦查,成功锁定嫌疑人身份,5月19日,专班民警先后抓获周某某、李某某、郑某某、加某某四名犯罪嫌疑人,被盗电脑主机全部追回。
经查:2022年3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李某某等人预谋盗窃某公司厂内电脑主机并多次踩点。4月7日凌晨3时许,犯罪嫌疑人加某某、郑某某等人携带钢筋剪驾车窜至该公司附近,采取戴头套蒙面、用钢筋剪剪断护栏,拆掉水箱方式进入该公司电脑机房,盗窃电脑主机24台。作案后联系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周某某进行销赃。目前,被盗的24台电脑主机已全部追回,四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切勿为图一时的蝇头小利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后悔一生。同时,企业单位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加强安全防范管理。一旦发现被盗,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
普法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