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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公安“警银”联动打掉一“跑分”洗钱团伙
发布:运城市公安局    时间:2022/4/19 10:48:3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今年以来,运城公安坚持快出警、快侦破、快追赃、快挽损,有效的震慑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提升市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近日,盐湖公安分局成功打掉一“跑分”洗钱团伙,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
    4月11日,盐湖公安分局反诈中心接到某银行提供线索:张某某名下的银行账户交易异常,前来银行办理解冻业务。接到线索后,民警立即启动“警银”联动机制,第一时间对张某某名下银行卡进行分析研判,发现其账户交易涉嫌诈骗。银行工作人员通过拖延办业务时间稳住嫌疑人,最终协助民警成功将违法嫌疑人张某某及同行的犯罪嫌疑人崔某民抓获。通过进一步审讯,劝投了该团伙的另外3名成员崔某华、崔某莎、崔某霞,成功打掉了在夏县进行“跑分”洗钱的犯罪团伙。并在夏县八一街作案窝点扣押了涉案电脑一台,追缴违法所得11600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崔某民(男,35岁,夏县人)经人介绍,得知用银行卡给某赌博平台“上分”过账走流水可获取高额非法收益后,于2022年3月28日至4月8日期间,纠集其哥哥崔某华(男,38岁,夏县人)、姐姐崔某莎(女,39岁,夏县人)、张某平(男,35岁,夏县人)、崔某霞(女,37岁,夏县人)等人使用名下多张银行卡给赌博平台“上分”过账。经国家反诈平台查询,该团伙用于过账的银行卡涉及全国多起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资金流水达70余万元,从中非法获利2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崔某民、崔某华、崔某莎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被盐湖公安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违法嫌疑人张某某被依法行政处罚,崔某霞被依法采取教育训诫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运城公安提醒广大群众:时刻警惕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妥善保管好个人的微信号、QQ号、支付宝等虚拟账户以及银行卡、手机卡,出租、出借、出售上述卡号、账号、账户,被他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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