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春以来,降雨量较少,地面可燃物超标,加之清明节来临,入山踏青、上坟烧纸、春耕生产等野外用火达到高峰期,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律意识,3月28日,河津市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在樊村镇东光德村小学开展森林防火进校园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展示图片、案例讲解、发放传单等形式,向学生们讲解了保护森林的重要意义、森林防火的必要性以及森林火灾的危害性等有关知识。同时,鼓励同学们积极参加各种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做一名小小义务宣传员,向自己的亲友邻居宣传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
通过开展此次活动,提高了学生们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律责任,确保在遇到森林火灾时能够沉着冷静应对,并通过他们带动更多的人,做森林防火工作的传播者、践行者、监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