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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协作新起点: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挂牌成立
发布:运城市公安局    时间:2022/3/26 10:50:5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运城市公安局与运城市人民检察院于3月24日挂牌成立“运城市人民检察院 运城市公安局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运城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春安,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晋民共同为办公室揭牌。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苏琦、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王华兵参加了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后,刘春安、宋晋民就今后如何更好地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进行了座谈交流。

座谈交流
    宋晋民指出,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对司法机制改革的具体落实,也是对最高检及公安部共同签署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希望公安、检察机关要更新理念,凝聚共识,严格依法,准确定位,密切配合,提质增效,总结经验,树立品牌,全方位推动法治运城建设。
    刘春安强调,全市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更新监督理念,提升办案水平,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向更深更稳更实前行。
    一是要提升法治思维。要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
    二是要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法制部门作为公安机关履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责的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相应职责,营造检警双方在协作中监督、在监督中协作的良性互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要提升办案质效。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以及时、准确、有效的监督共同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民警执法办案能力,保障刑事案件办案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下一步,运城公安将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紧紧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切实保障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实现执法办案的“双赢多赢共赢”,协同检察院构建新型检警协作交流机制,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理念和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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