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做生意是一个互利共赢的好办法,但是如果找错人,就会上当受骗。近日,绛县公安局刑警三中队民警成功破获一起诈骗案。
今年5月,刑警三中队民警接到辖区苏某某报案,称其在春节回家期间,被郭某某以合伙经营出租房为由,诈骗3余万元。接报后,民警第一时间开展侦查,收集证据、全面摸排,在成功确定犯罪嫌疑人郭某某身份后,民警开展抓捕,并多次动员其家属规劝郭某某在日投案自首。12月8日,迫于强大追逃压力和宽大政策感召,郭某某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
经查,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因生活拮据,抓住苏某某急于赚钱的心理,假意和其共同经营出租房生意,诱骗苏某某陆续投资3万余元,获得钱款后郭某某潜逃。目前,郭某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