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十个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到来之际,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学生和农村群众文明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安全出行意识,确保广大学生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2月1日,垣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122预热交通安全进校园和农村宣传活动。
在城西小学,民警从“122”的含义、由来以及举办“全国交通安全日”目的、意义入手,通过开设交通安全课堂、散发交通安全宣传单、《小学生交通安全手册》、《致家长一封信》、市局支队宣传挂图,利用公安部制作的教具和大队自行制作的标示标牌及购买的交通安全创意铅笔、交通安全卫士徽章,播放省厅交管局和市局支队制作《生命不可重来、安全不能“懈怠”》《如何系好安全带》《电动车、摩托车事故警示教育片》等形式,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教育学生们认识和掌握交通安全基本知识及标示标牌等常识,向同学们讲解了闯红灯、超速、超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的危害性,提醒学生们不要乘坐违法运营、超员车辆和“黑校车”,不要在马路上追逐打闹。在民警指导下,让学生们现场体验做基本的交通安全指挥手势,使同学们从
在皋落乡皋落村,民警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认真讲解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有关规定;详细讲解“一盔一带”的重要性以及无证驾驶、超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的严重危害性;并以“一戴三有五不”教程式宣传“一盔一带”(“一戴”即: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三有”即:有牌、有证、有保险。“五不”即:不违反交通信号,不酒后驾驶和超速行驶,不违反规定载人载物,骑摩托车不接打电话和不抽烟及不穿拖鞋,骑摩托车手不离把和不悬挂重物);提醒大家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和系好安全带,严禁农用车违法载人,从自身做起带头抵制不文明交通安全行为,共创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