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11时许,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水头中队民警在辖区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小小电动三轮车除驾驶人外还乘坐3人,民警立即示意车辆减速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询问,驾驶人张某载着自己的妻子和孙子孙女去参加朋友宴请,由于距离近,安全意识松懈,没有意识到其违法行为的危险性。随后,民警对驾驶人张某违法载人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详细向其讲解了三轮车载人的危害性。将乘车人转载消除安全隐患后,民警对查处的三轮车喷涂了“严禁载人”的警示语,并依法对驾驶人张某存在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夏县交警温馨提示:三轮农用车车况普遍较差,加上其自身的稳定性不好,一旦超员行驶,车身超重,常常会引起刹车和转向失灵等,引发交通事故。不要为一己私利,将自己和乘客的生命安全弃之不顾,同时也希望乘客朋友不要乘坐超载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