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河津市公安局柴家派出所坚持从群众利益出发,始终将服务群众贯穿于工作始终,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断提高辖区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切实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走深走实。
2021年8月19日晚22时许,河津市公安局柴家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至樊家峪村路段时,发现一名老人正在道路上来回徘徊,神色焦急,疑似迷路。巡逻民警急忙过去一边安抚一边询问老人情况,但无论民警询问其本人身份、家住何处、家人的电话等情况,老人始终不发一语,神情也有些恍惚。
考虑天色已晚,民警立即将老人扶上警车,并将老人带回柴家派出所进一步核实身份,帮助联系其家人。期间,民警给老人提供了食物和热水,待缓过神来的老人称自己叫牛某某,北相镇人。值班民警随即与北相派出所取得联系,得知老人名叫牛某某(男,62岁),家住运城市盐湖区北相镇曹允村。经过进一步沟通,最终民警与老人家属取得联系,并添加家属微信为家属发送导航位置到河津市公安局柴家派出所。凌晨1时许,老人家属来到派出所将老人接回家。
“你们真是人民的好警察!这么晚了还在为我们服务!”家属们来派出所后情绪十分激动,称老人今年62岁,患有老年痴呆,于15日从家中走失后,家里人一刻没有停止对老人的寻找,期间在稷山、河津都找了好几天都没有找到, 现在找到了,看着老人安然无恙,家人们久悬的心终于放下,拉着民警的手连声道谢。
8月23日,老人家属为表达自己一家对河津市公安局柴家派出所民警的感激之情,特制作了一面锦旗送到河津市公安局柴家派出所,上写“热情为人民服务 真诚为群众解忧”。
看到一家团聚,其乐融融,民警十分欣慰,同时再三嘱咐老人家属,要对老人多加看护,出门最好有家人陪伴,老人身上要预留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一旦出现走失方便好心人联系。
群众安危无小事,细微之处见真情。河津市公安局柴家派出所始终秉承“人民公安为人民”的理念,不断提升为人民服务的水平,时刻把群众冷暖挂在心上,就是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