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展开夜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统一行动。
行动中,路查民警认真总结研判酒驾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因地制宜,科学用警,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的工作要求,定点设卡、机动巡逻,对过往车辆逐一进行检查,严厉打击酒后驾驶及其他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执勤中,各中队负责人靠前指挥,执勤民辅警统一着装,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等警务装备。督察室民警深入执法一线,对在岗在位、警容风纪现场督导;宣传科民警随警作战,全员出动,依托网络直播平台,让广大群众直观了解执法全过程,着力提高执法惩戒威慑力度。
临猗男子畅某某第一次酒驾被罚不吸取教训,时隔一年多,在同一地点再次因酒驾,被同一个中队民警再次查获,最终受到严厉处罚。
7月28日晚,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路巡逻中队在盛世绿苑小区至许家窑路段,对一辆二轮摩托车拦停检查时,驾驶人畅某某身上一股酒气,涉嫌酒驾,被民警带回大队进一步处理。
经呼气检测,畅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8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同时查明,畅某某2020年1月17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该路段被公路巡逻民警查获,曾受到过处罚,这已是第二次酒驾被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罚款2000元,并处10日以下行政拘留,等待畅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