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 日,盐湖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公路巡逻民警正在对违法超员的驾驶员进行教育、处罚。
当日8时40分左右,盐湖交警接到群众举报在解放路姚孟村口路段一辆工具车有超员现象,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民呼我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就是我们前进的动力和方向。盐湖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立即派出公路巡警对这辆超员车进行查处,民警按照这辆车的牌照号,迅速查找到该车驾驶员。11时左右,驾驶员柴某某来到公路巡警中队办公室接受处理,民警对其违法超员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处罚。
原来是驾驶员准备往市区送家具并载有安装人员,存在侥幸心理,驾驶员就让后座多挤了一名安装人员,不成想被群众拍到,并被交警查处。驾驶员后悔不已,表示以后要严格遵守行车规定,杜绝交通陋习,文明驾车。
盐湖交警温馨提示,您的交通陋习,永远都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只有安全文明行车,才能创造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