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津市公安局依法办理一起暴力妨害人民警察执行公务案件,进一步维护了执法权益,彰显了法律权威。
3月8日,清涧一村村民张某酒后在龙门村商业街一快递驿站内滋事,无故将店内笔记本电脑拍坏并殴打该快递店经营者。快递店经营者报警后,河津市公安局清涧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到现场,在出警过程中,张某拒不配合派出所民警执法,暴力抗法。局领导指令治安大队、督查大队立即介入调查。经侦查,犯罪嫌疑人张某酒后寻衅滋事,在民警出警时暴力妨害公务,在出警现场、警车上、清涧派出所办公场所多次以口咬、踢打、撕扯、辱骂等方式暴力妨害民警、辅警执行公务,造成一名辅警腿部受伤,另一名辅警眼镜被打坏,警服被撕破。目前嫌疑人张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配合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对于挑战法律权威,无视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