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10月1日起,山西省将全面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文件要求和河津市公安局工作部署安排,11月4日,河津市公安局柴家派出所统筹谋划,专项行动,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对烟花爆竹经销行为展开摸排行动。
期间,民警对辖区商铺进行全面摸排核查,重点查看各商铺是否存在私自售卖烟花爆竹情况,要求商铺严禁违法违规售卖烟花爆竹,从源头上杜绝烟花爆竹商品在辖区的出现。同时对各商铺负责人进行了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普及烟花爆竹储存风险,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及责任意识。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均有权劝阻,并可向派出所举报,举报经查证属实的要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进行依法严处。
此次行动,共走访摸排村庄12个,50余家商户,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未发现有商铺售卖烟花爆竹现象。柴家派出所将始终时刻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扎实推进安全稳定工作,为辖区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