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晚23时许,万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一中队民警在后土大道开展夜查工作,发现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且驾驶员没有佩戴安全头盔,朝民警方向缓缓驶来,执勤民警将该摩托车拦截并请驾驶人出示驾驶证,然后驾驶员开始表演了,一会说驾驶证忘带了,一会又说驾驶证丢了,民警通过查询,该驾驶员从未取得驾驶证。在交谈过程中民警闻到该驾驶人满身酒味,随即对该摩托车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驾驶员开始继续表演,一会拿嘴吹,一会又拿鼻子吹,一会又说自己气不够不能吹,各种“花样”使尽,最终在民警的劝导与解说下,驾驶员这才肯配合,测试结果显示该驾驶人体内的酒精含量60.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该驾驶员吴某某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且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合并作出罚款155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