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
关于封闭入山卡口的公告
为保护我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控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封山禁火令,结合当前森林火险等级,
特发布如下公告: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严格遵守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颁发的《封山禁火令》,坚决服从“十条禁令”,严禁带火入山进林。
二、区政府决定,对除凤凰谷、九龙山外的60个入山站卡全部封闭。过往车辆请绕行,游人禁止入内。
三、清明节提倡文明祭扫,严禁在林区进行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焚烧香烛等祭祀活动。
四、严禁登山、踏青旅游等户外活动人员进山入林。
五、严禁烧荒点埝、焚烧荒草、秸秆等违法行为。
六、对违反本公告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相关条款从严从重从快处罚,并追究民事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除时间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确定。
特此公告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