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强化源头管理,1月3日下午,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民警深入城区稷王市场,在各摩托车、电动车销售商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宣传活动中,民警向摩托车、电动车销售商铺负责人告知了最近正在开展的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各商家切实担负起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社会职责,认真落实好交通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发放交通安全知识图册,提醒商家在销售过程中,加强对前来购买车辆群众的宣传,督促群众在购买之后及时办理车辆上户手续,告诫他们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宣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使他们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交通安全出行意识。
随后,民警还在市场内向过往的群众散发了宣传单,讲解了骑乘摩托车、电动车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起到良好宣传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