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净化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维护良好的城市交通出行环境,11月起,垣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期间,采取定点整治+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县城各主要街道,坚持全天候、常态化整治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驾驶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中,民警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按照“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于驾驶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民警采取“三步法”进行整治劝导:在拦截该车后,若车辆驾驶员当场主动戴上安全头盔,消除违法状态则予以放行;拦截该车后,请驾驶员立即回家取回安全头盔,直至佩戴好后才予以放行;通过30分钟教育学习,消除违法状态后予以放行。同时,教育引导电动车驾驶员积极配合,规范道路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