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夏县公安局泗交派出所行政拘留一名盗窃违法行为人。
4月5日16时50分许,王某某(男,39岁,夏县人)驾驶白色宝骏汽车去泗交镇街上小广场边上游玩时,发现广场附近停放了一辆面包车,其副驾驶座位上放着一个邮政快递扫描设备(PDA),随后王某某尝试着拉车门发现该面包车车门未锁,便将(PDA)盗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夏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王某某予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