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是严重违法行为,也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出租车司机作为客运服务的从业者,更应遵守职业操守、法律法规。近日,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工作中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营运出租车案件,该驾驶员因一时的糊涂不仅亲手葬送了自己的职业生涯,也因触碰法律红线付出极大的代价。
2023年12月9日19时20分许,违法行为人王某某酒后驾驶营运出租车行驶至绛县健康南路时,被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当场查获,其涉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随后,民警将其带至相关机构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经鉴定,王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41.17mg/100m。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绛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王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