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公安局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破获一起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个人案
发布:运城市公安局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时间:2023/11/22 15:33:25
11月17日,运城市公安局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在办理断卡线索时,发现王某某涉嫌帮信违法行为并依法将其抓获归案。
经查:10月15日,违法行为人王某某上班时,将其名下的浦发银行卡提供给工友用于转账,接收"闪某健"转入的3900.11元以及“赵某光"转入6620元,共计10520.11元,王某某在其工友的指导下将这10520.11元钱提现到微信、支付宝后,通过微信、支付宝将钱全部转账至其工友提供的上线微信号。经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查询,这两笔钱均为受害人赵某光、闪某健被电信网络诈骗钱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第一款和第42条之规定,王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