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稷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在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醉酒驾驶违法行为。
当晚22时许,执勤民警在城区稷王路设卡开展违法整治时,发现一辆无牌摩托车在驶近临时检查点时,突然停下欲掉头驶离,民警发现后急忙上前将其拦停,驾驶人身上一股刺鼻的酒味引起民警警觉,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显示驾驶人庄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13mg/100ml,涉嫌存在醉酒驾驶违法行为。
经进一步抽血取样检测,庄某血液中最终酒精含量达到108.43mg/100ml,确属醉驾。
据其交代,当晚他在一朋友家中吃饭时,喝了4瓶啤酒,饭后就骑着自己的二轮摩托车往回走,行驶至稷王路八字口处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其醉酒驾驶违法行为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