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连民心 破案为民生
运城公安始终
践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
持续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近日运城公安破获多起盗窃案
“门窗紧锁,家中财物却不翼而飞”
为方便进出,有一少部分群众习惯将家中大门钥匙藏在门口附近,这种随手的习惯,反倒为小偷行了“方便”。
11月3日,盐湖公安分局民警接到群众报案,称其疫情期间不在家,家中的手机、现金、钻戒、金首饰等价值约4万元的物品被盗走。接到报案后,民警第一时间展开调查工作,通过现场调查,分析研判,走访摸排,于11月14日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某。
经查,10月8日晚7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男,36岁,平陆县人)在盐湖区某公寓偷用房主放在窗台的备用钥匙打开房门后,盗窃家中的手机、钻戒、现金等物品价值约4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举家外出,不妨给左邻右舍打个招呼,请他们多加关照,万一发生盗窃和火灾可帮助及时报警和保护现场;尽可能地安装防盗门、窗,另外将钥匙随身携带,妥善保管。有条件的家庭,可以安装监控探头,以便随时查看监控情况。
“连遭贼手,院中晾晒的药材屡屡被盗”
11月20日,夏县公安局民警抓获一名盗窃犯罪嫌疑人,破获系列盗窃药材案。
近期,夏县公安局接到瑶峰镇某村村民接连报案,称采挖的柴胡药材在家中被盗。接警后,民警立即处警,对案发现场进行调查摸排,走访群众,通过对案件的相关线索进行全面梳理,锁定阴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日,阴某某再次到该村准备盗窃药材时,被村民当场抓获,并扭送至公安机关。
经查,犯罪嫌疑人阴某某(男,43岁,闻喜县人)多次驾驶三轮摩托车从闻喜县窜至夏县瑶峰镇几个村中踩点,看到村民院内有晾晒的药材,便趁村民家中无人之际撬锁进入,装包盗走,并快速卖给收购药材的小商贩,3次盗窃共获利1700余元。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阴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阴某某已被夏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农作物收割完毕后要及时拉回家中,放置于安全位置,防止不法分子“捡便宜”;为防止受到损失,村民应做好农作物看护工作,各村可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村头巷头巡逻防范,发现异常及时报警。
“疯狂作案,路边停放的车内财物被盗”
11月6日,芮城县公安局通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系列砸毁车窗玻璃盗窃车内财物案件1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涉案价值达5万余元,追回被盗的烟酒、茶叶50余件。
10月22日以来,芮城县城区接连发生砸毁车窗玻璃盗窃车内财物案件。案件发生后,芮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精干警力展开案件侦破工作。经过大量细致的分析调查,最终锁定了有多次盗窃前科人员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11月6日,办案民警果断出击,成功在西陌镇某道路旁,将正在车内熟睡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男,31岁,芮城县人)对自10月份以来,趁着夜深人静之机,多次驾车流窜至芮城、永济、临猗、盐湖区等地,选定路边停放无人看管的车辆后,使用携带的铁锤和改锥砸开车窗玻璃,大肆盗窃车内现金、烟酒、茶叶等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夜间车辆尽可能停放在有人看守的停车场或停放在有路灯及监控的停车位,切勿停放在阴暗偏僻处;停车后车内尽量不存放财物尤其是现金、背包、名贵烟酒等贵重物品;离车落锁、离车不留财物,不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运城公安警告
心怀不轨的不法分子
切勿以身试法
任何违法犯罪行为
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公安机关必将
绳之以法 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