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
全国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运城公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向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更快破大案、更多破小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近日,盐湖公安经过缜密侦查,成功侦破“9.18”系列商店香烟被盗案,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群众被盗财物全部追回。2022年9月18日,盐湖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案称,其位于禹都大道的名酒名烟商店150余条香烟被盗。接到报案后,民警迅速开展侦查工作,通过现场勘查,发现作案嫌疑人为两名。办案民警扩大侦查范围,摸排追踪,分析研判,逐步查清嫌疑人身份信息,9月25日下午,办案民警在空港豪德贸易广场某公寓将犯罪嫌疑人王某、荆某一举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1岁,临猗县人,有盗窃前科)、荆某(男,31岁,临猗县人)自2022年8月底以来,分别窜至盐湖区货场路、圣惠南路、禹都大道,使用液压钳暴力破坏门锁方式,对事先踩点的3个烟酒商店进行盗窃,共盗窃香烟200余条,现金数百元,涉案价值3万余元。二人将所盗香烟低价销售得赃款2.4万元,所得赃款挥霍一空。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荆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群众被盗财物已全部追回,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普法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