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你被警察骗了???”
警察在人们心里,是正义的化身,然而却有人利用警察身份,动起了歪心思。近日,河津市公安局查处一起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案件,刑事拘留1人。
近日,河津市公安局接到受害人报警称:自己被冒充人民警察的姚某某骗了,现在该男子不知去向。这件案子不仅损害了受害者的利益,还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形象与公信力,河津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调查。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姚某某购置了警服与带有警察标志的物品,在日常生活中穿戴警服招摇过市,对外宣传自己是警察。该案受害女子与犯罪嫌疑人姚某某在一个饭局上认识,在和姚某某聊天过程中,受害女子告诉姚某某自己在一平台上被骗了几万块钱,问姚某某是否有办法追回这些钱,姚某某满口答应了女子,说可以帮助其追回这些钱。期间,姚某某多次以出门办案需要经费为由,开口问受害人借钱共计人民币38888元;又以为父母看病为由问受害人要了一张额度为10000元的信用卡,姚某某将此信用卡套现后丢弃。之后,该受害女子多次向姚某某询问案件办理情况,姚某某总是敷衍,之后又联系不到姚某某,女子发现被骗,赶忙前往清涧派出所报案,希望能挽回损失。
在掌握证据后,民警对犯罪嫌疑人姚某某进行抓捕。通过走访排查、分析研判,终于将犯罪嫌疑人姚某某抓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姚某某以招摇撞骗罪依法予以监视居住,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会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而假警察往往会以骗取钱财为目的,以“私了”“摆平”“威胁”等手段进行欺诈。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更不得非法生产、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