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三轮车、电动车、摩托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芮城县公安局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两项整治”百日行动,实行局班子成员包片,各科室所队包段,全警参与,科学部署警力,从7月19日开始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三轮车、电动车、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整治行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构建良好的交通安全出行环境。三天来共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面对面教育群众20000余人。
一、强化思想认识,细化工作部署。专门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当前芮城辖区群众交通出行规律和特点,根据辖区道路交通流量、交通形势变化,细化整治措施,认真查找工作盲区和薄弱环节,及时调整工作策略,全面落实“高峰岗、平峰岗、固定岗”管理模式,开展劝导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三轮车、摩托车和电动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自觉意识。
二、强化路面管控,加强查纠劝导。一是加大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力度。采取定点与流动、定时与突击相结合的方式,在上下班高峰期人流、车流量大、易发生拥堵的洞宾街、永乐路,华泰路、平安街、舍利街、西矿路、学府街等路段开展集中整治,及时查纠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教育一起。二是以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由陌南中队和风陵渡中队在主要乡村道路和群众集中出行的村口、路口等路段设置临时检查点,对驾乘摩托车、三轮车不戴安全头盔、私家车不系安全带、三轮车违规载人等行为进行劝阻,把好“出村关”;三是持续开展安全头盔劝导行动,以交警大队城镇中队六个岗楼为依托,每天固定早7:30-8:30,中午11:30-12:30,下午17:30-18:30,抽调全局民辅警组成安全劝导队伍,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分片包岗楼,全体民辅警深入一线,配合城镇中队对驾乘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现象进行现场查纠、教育引导,让交通参与者充分认识到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及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危害性。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一是由宣传民警编发印制三轮车、电动车、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通告,在县电视台、芮城融媒、农村大喇叭、城区小喇叭巡回播放,进一步扩大群众知晓率。二是执勤民辅警积极对过往行人和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积极宣传交通秩序整治措施和意义,讲解非机动车逆行、闯红灯、违法载人、不戴安全头盔的严重后果以及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文明出行。通过面对面教育、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解答咨询,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三是积极发挥乡镇、村分管安全领导人和三站三员作用,利用上下班高峰期,出入群众发放“一盔一带”宣传材料,提醒骑乘电动车和摩托车要做好自我防护,戴好头盔,提醒汽车驾驶人扎好安全带,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切实增强自身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做文明交通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