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河津市辖区中小学迎来了开学日,为了提高中小学交通安全出行意识。开学期间,河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宣传民警、“护学岗”民警、义务宣传劝导员、交通文明志愿者走进辖区中小学开展了“文明交通,从小做起,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主题班会。
主题班会中,民警围绕学生们上学放学、出行的特点,通过发放宣传读本、悬挂宣传画、张贴条幅等方式向入学的孩子们传授中小学生安全步行、安全骑乘、交通避险和道路交通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知识。
通过开学交通安全第一讲,促使学生进一步熟悉和掌握相应的交通安全法律常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将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确保人身安全。
步行时要注意:
1. 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2. 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禁止翻越道路隔离护栏。
3. 过马路要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做到“绿灯行,红灯停”。
4. 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5. 走路时要注意观察周围情况,不要边走边看书报、手机。
6. 结伴外出时,不相互追逐、打闹、嬉戏。
骑自行车时要注意:
1. 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行驶,不逆行;转弯时不抢行猛拐,要提前减慢速度,看清四周情况。
2. 经过交叉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的行人、车辆;不闯红灯,遇到红灯要停车等候。
3. 骑车时不要双手撒把,不多人并骑,不互相攀扶,不在骑车时戴耳机听广播。
乘车时要注意:
1. 学生乘坐公交车/校车时,上车尽量靠后走,不要聚集在上下乘客的车门周边,以免在开关门时被夹伤。
2. 在车辆行进过程中,坐好扶稳,不嬉戏打闹,不将身体伸出车窗,以免发生危险。
3. 禁止在机动车道上追赶公交车,在上下乘客车门口推搡,在车头、车尾处逗留。自觉在公交站台等车,有序排队上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