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工地送工具,不料见财起意,将人家工地上的一截电把线盗走。最终,该盗窃违法行为人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10月15日,绛县大交镇续鲁村村民刘某报警称:其承包工地陕的电焊机铜线(俗称焊把线)被盗,价值1000元。接报后,绛县公安局大交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过走访摸排,发现大交镇巩某有作案嫌疑,当即传唤其到公安局接受询问。经查,10月13日,刘某租用巩某的二保焊工具,并让巩某将工具送到施工工地。次日一早,巩某按照约定驾驶三轮车将二保焊工具送到工地,卸完工具后,巩某伺机将工地上的一截焊把线盗走。
11月10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绛县公安局对盗窃违法行为人巩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