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公安局破获一起“地推”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发布:芮城县公安局 时间:2021/8/25 9:19:45
“只要扫描“地推”的二维码,并分享5至10个好友群,就能免费领取到相应的礼物”。近段时间,在芮城一些微信朋友圈出现了一个招聘手工活的广告图片,让不少人心动点击查看,西陌镇居民赵某无意中点开链接,被诈骗43300元,古魏镇居民王某被诈骗29000元。8月17日,芮城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组织警力上案侦查。
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该“地推”诈骗团伙和诈骗伎俩逐渐浮出水面:犯罪嫌疑人廉某某(男,39岁,河北人)与朋友做生意时亏损了几十万元外债,急于在网上寻找快速挣钱门路。8月1日,廉某某在微信朋友圈看到转发的“地推”赚钱信息,主动联系上线,上线告诉廉某某做该项目利益丰厚,稳赚不赔。廉某某学会操作流程后,立即联系在芮城县做水果生意的老乡史某某(男,39岁,河北人,现住芮城县)两人一拍即合,合伙做“地推”生意。
8月3日,廉某某和其妹夫陈某某(男,35岁,河北人)等人来到芮城县,与史某某一起在县城及各乡镇集市进行推广,具体方式为:让群众在微信群转发其提供的广告图片,转发5到10个好友群,然后送给群众小礼物。期间,西陌镇居民赵某、古魏镇居民王某点开链接,分别被诈骗43300元和29000元。芮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和古魏派出所、永乐派出所民警密切配合,经过多方调查取证,历时36小时,成功将正在永乐镇集市推广诈骗信息的廉某某、史某某等人当场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廉某某、史某某、陈某某为获取利益,向不特定人群进行推广,推广350余人,平均每人分享5到10个好友群,阅读量达到49万个,该团伙先后获利35800元,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廉某某、史某某、陈某某已被芮城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