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盐湖公安立足公安职能、主动出击、协同作战,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成效,重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持续不断加大对在逃人员的抓捕力度,全力消除社会治安隐患,用工作实绩检验了学习教育取得的效果。
1
2021年6月29日,刑警大队东城中队民警联合东城派出所民警成功规劝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在逃人员刘某某投案自首。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男,56岁,盐湖区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盐湖公安分局上网追逃。
2
2021年6月29日晚8时许,金井派出所民警经过摸排蹲守,抓获涉嫌诈骗罪的在逃人员张某某。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男,40岁,盐湖区人),2021年6月29日,因涉嫌诈骗罪被湖北省黄石市公安局西塞山分局上网追逃。
2021年6月30日13时许,金井派出所民警经过摸排蹲守,抓获涉嫌诈骗罪的在逃人员胡某某。
经查:犯罪嫌疑人胡某某(男,62岁,江苏人),2021年6月17日,因涉嫌诈骗罪被江苏省阜宁县公安局上网追逃。
3
2021年7月1日,刑警大队警犬中队民警通过线索摸排,在盐湖区西城墙路某小区抓获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在逃人员卫某。
经查:犯罪嫌疑人卫某(女,59岁,盐湖区人),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盐湖公安分局上网追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