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盐湖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东城中队经过调查走访,证据核实,抓获犯罪嫌疑人于文某某,破获一起诈骗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于某某(女,53岁,盐湖区人)2015年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受害人解某某后,冒充某公司的工作人员,以高息存款、朋友出车祸急需用钱等虚假理由,骗取解某某总计120余万元,所得赃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日常消费。
现犯罪嫌疑人于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