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无小事”,紧盯盗抢骗民生案件的侦破是盐湖公安分局姚孟派出所深入贯彻落实“三零”创建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打造平安幸福姚孟的重要举措。
2020年7月18日,姚孟派出所通过缜密侦查、细致研判、耐心摸排,破获系列盗窃案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
2020年3月23日5时许,姚孟派出所接群众报警,自己停在小区车棚摩托车被盗走。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后锁定薛某某和刘某某具有作案嫌疑。
为了尽快将嫌疑人绳之以法,姚孟派出所民警一边积极开展追捕工作,一边发动广大群众,广辟线索。7月18日,民警发现薛某某踪迹,立即组织实施抓捕,并一举将其抓获。
经审讯,办案民警共串并案8起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薛某某如实供述了其2020年3月2日至4月27日,伙同刘某某(已羁押)先后窜至盐湖区,对沿街商铺和小区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共盗窃6部手机、1辆摩托车、1辆电动车,所得赃物由刘某某负责销赃,所得赃款被二人用于吸毒和日常花销挥霍。
目前,犯罪嫌疑人薛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深挖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