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安峪中队在辖区开展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早上9时52分许,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农用三轮车缓缓向民警驶来,且车厢内乘坐一人,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民警见状立即上前拦截制止,经查询,发现农用三轮车驾驶人卫某竟未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民警对三轮车驾乘人员现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向其普及其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告知乘坐人员应搭乘具有安全措施的客运车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卫某作出行政处罚。
绛县交警温馨提示:农用三轮车作为运输车辆,并不是用来搭载乘客的,且安全性能差,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一定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记不要搭乘农用三轮车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