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张某某全家将一块书写“追逃神速、为民解忧”的牌匾送到垣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手中。
据了解:4月21日19时25分,大队事故中队接110指令称:中条大街国泰新都小区西门口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请迅速前往追查。事故中队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通过勘查,一辆黑色越野车在掉头时与张某某驾驶的晋MV****号黑色豪爵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后驾车驶离现场,致摩托车驾驶人张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造成交通肇事逃逸事故。
19时50分许,西峰山中队民警在一小区附近发现嫌疑车辆,并成功将醉酒肇事嫌疑人李某生抓获,经抽血检验,该嫌疑人李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43.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李某某对自己醉酒驾驶晋M9****号黑色东风日产牌小型普通客车交通肇事逃逸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李某某已被起诉至县检察院;张某某也已出院在家疗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