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30日晚,盐湖公安分局北城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报警人称自己手机被盗。出警后,民警立即调取了周边的监控视频,并对该案件进行研判。2020年5月10日,办案民警将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并在其出租屋内起获了被盗手机。
违法嫌疑人:王某某,男,46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涉嫌盗窃罪,对其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对嫌疑人王某某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