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五一”道路交通安保工作中,查处一起货运车超载违法行为,消除了隐患,确保了道路交通安全。
当晚23时许,下迪中队民警在辖区路段开展违法巡查,当巡逻至宁仁线与108国道交接处路段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MP***8的货运车驶来,只见该车所载货物超过马槽,凭经验,民警感到该车存在超载嫌疑,遂将其拦停,将车带至108国道杨赵治超点进行超载过磅,检测显示,该车核载25.00吨,实载36.74吨,超载47.0%,存在超载违法行为。驾驶人杨某称,以为“五一”期间交警白天查完车,晚上不会出来了,他就偷偷多拉了一些货物,没想到,还是被交警给逮个正着。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杨某处以处罚1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并将该车移交公路管理部门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