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4.10市局“打击盗抢骗,为民保平安”专项行动和郭尚礼副市长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严厉打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破小案、保民生”,有力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稷山县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迅速展开“打击‘盗抢骗’、为民保平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整治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经过连续工作,稷山县公安局于近日成功侦破一起系列盗窃电动车、电瓶案。
4月份以来,稷山县多名群众报警称其电动车电瓶被盗。接到报警后,稷山县公安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对案发现场进行细致勘查和走访调查,经过连续9个昼夜的通宵奋战,排查大量信息后,最终锁定了嫌疑人身份及其居住地。
4月16日,民警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郭某、梁某某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郭某(男,临汾市吉县人)、梁某某(女,临汾市吉县人,系郭某妻子)于2020年4月份起,在稷山多次偷盗电动车电瓶,现初步查获该二人偷盗12辆电动车的48块电瓶。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