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18时50分左右,盐湖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桃源岗展开酒驾醉驾违法集中统一行动。一辆挂有晋M63***号牌的小轿车进入警方视线,在民警对驾驶员周某进行检查时,驾驶员周某说,中午12点多喝了三杯酒,现在都快19点了,应该没事。民警立即随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六个月驾驶证,驾驶员周某后悔不已。经了解,驾驶员疫情期间,酒瘾难忍,于是自己在家喝了三杯酒,不成想下午要到市区办事,本以为中午喝的酒,都过去了快6个小时,认为酒劲已经散了。不料,还是被交警测出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