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启动以来,夏县公安全警动员、全员奋战。在开展好一线防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于 2 月 21 日依法行政拘留一名寻衅滋事人员。
2 月 18 日 12 时许,违法行为人卫某前往夏县阳光服饰广场购买衣服,在广场门ロ配合测量体温时,因认为广场体温计测量不准确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后摘掉口罩大声辱骂工作人员长达ニ十多分钟。现场有大量群众围观拍视,并在微信群大量转发,造成恶劣影响。2 月 19 日 10 时许,该卫再次到夏县阳光服饰广场门ロ,发现阳光服饰广场开门营业,遂当场拨打投诉电话对阳光服饰营业情况进行举报。夏县防疫指挥部立即安排相关人员予以制止。
经查,1 月 21 日,违法行为人卫某驾驶车辆跟在夏县 102 公交车后面。因怀疑公交车司机故意阻拦其行进路线,在公交车靠站牌停车时,将公交车拦停并殴打公交车司机,致司机额头部位受伤。
因该卫行为涉嫌寻衅滋事,被夏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15 日,罚款 1000 元的处罚。